衡阳市八中2008―2009学年上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化学(理科)
考生注意:本卷共四道大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参考数据: H 1 O 16 S 32 N 14 Na 23 Mg 24 Fe 56 Zn 65
Cu 64 Al
第18课 法系
青浦高级中学 吴国章
[教学目标]
1.了解中华法系、罗马法系、英国法系的形成和发展;了解不同法系特征,分析经济生活和社会意识与法系特征的关系。
2.通过学习不同法系的形成与演变过程,使学生学会历史追溯的方法,从而培养以历史角度观察事物的能力;通过对不同法系内容的分析,使学生初步掌握从材料提取中历史信息的方法;通过对不同法系特征的分析,使学生学会从事物发展内在原因上看待其外部特征。
3.通过学习,使学生认识法系特征的不同是文明区域性特征的表现,不同背景下的文化要彼此尊重;法律思想、法律体系的相互影响是文明交往的结果。
[重点与难点]
重点:不同法系的不同特征及形成原因。
难点:形成不同法系特征的原因。
说明:
1.文明发端于不同的区域,生活在不同区域的人们受经济活动和思想意识的影响,对法律有着不同的理解,从而形成了不同特征的法系。法系特征与其所处区域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意识形态有着紧密的联系,这是形成法系特征的内在原因,故为本课重点。
2.法系特征与其所处区域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意识形态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如何从文明特征分析法系特征,为本课难点。
[教学设计]
1.导入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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