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课 法律的起源

青浦高级中学 吴国章

[教学目标]

1.了解从原始神明裁决的风俗习惯到法律产生的历史演变;了解法律产生的历史条件;了解早期成文法典的内容,分析早期成文法典的特征。

2.通过对法律产生过程的历史追溯,使学生学会从历史角度观察事物的方法;通过对早期成文法典内容的分析,使学生初步掌握从材料中提取历史信息的方法。

3.通过学习,使学生认识法律是社会发展对公平和正义追求的结果,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法律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进步,从而培养学生知法、守法和护法精神。

[重点与难点]

重点:法律的产生和早期成文法典的特征。

    难点:早期成文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技术对后世的影响。

说明:

1.法律是由原始习惯演进而来的,国家产生后法律又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所以法律的产生有一个调适和历史发展的过程,早期成文法典则带有明显原始遗风和统治工具的特征,故为本课重点。

2.法律在每一历史时期都有其特定表现形式,但人类历史有其延续性和发展性,早期成文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技术对以后世界主要法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早期成文法典特征”出发,分析其立法思想和技术“如何影响”后世,为本课难点。

[教学设计]

1.导入新课。

1)用古字“法”的含义导入:以“水”为偏旁、以独角兽评判曲直是非、去除不法行为,说明“法”兼有公平、公正、评判、惩罚等含义。

(2)引导学生回忆已学知识:文字是人类在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书写和交流工具,蕴涵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文字的历史远长于国家。从古汉字“法”可以看出,早在国家产生以前,人类就已有了评判是非曲直、惩罚罪恶,追求公平公正的意识和行为。

③过渡到下一内容:设问――国家产生以前,人们是如何判定是非与罪否的呢?

 

 

 

   

  

 

2.从习惯到法的历史演变(板书)

1)从学生生活经验引入:在日常生活中常见一些习惯,如人们为了某事而“发誓”:如果怎样,则五雷轰顶、天打雷劈等――这种行为在本质上反映了什么呢?

(2)出示材料一,列举古代中国“神兽断案”、古埃及“来世审判”等例子说明,在国家产生之前,人们产生纠纷时,往往借助神灵帮判定是非与罪否,并按当地风俗习惯进行处罚――引出“神明裁决”(板书)。以上“发誓”的习惯,本质上就是原始神明裁决遗风的表现。

(3)引导学生思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关系的扩大,财产关系、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原有的习惯或难以适应需要或互相冲突,怎么办?――引出“社会规范”(板书)。出示材料二,各原始人群、各氏族或各部落的风俗习惯经过互相调适、提炼和筛选,成为整个部落联盟或地区共同信守的社会规范。

(4)引导学生从国家的管理职能思考:随着原始氏族社会的瓦解,国家产生,原有的习惯(社会规范)如何为国家管理和组织社会所利用?――引出国家将根据需要,或认可、或禁止、或增加习惯,并以其强制力加以实施:社会风俗习惯变成反映国家统治意志的法律(板书)。出示材料三。

(5)简单小结“从习惯到法的历史演变”,并以设问形式过渡到下一内容:国家建立后颁布了怎样特征的法律呢?

 

 

                                                          

 

 

 

 

 

 

 

 

 

 

  

 

 

3.早期成文法典(板书)

1)以学生已有知识“生产力发展推动文字和国家的产生”引出:“生产力发展同样引发社会各领域的变化”,如商业借贷关系的出现等,因此,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发挥调节社会矛盾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职能,调适、规范各种关系和行为。

(2)从以上分析归纳“早期成文法典产生的历史条件”: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字的创造、国家的诞生。(板书)

(3)利用考古发现、文献资料等了解世界文明古国早期成文法典内容。出示材料四、五、六、七。

(4)从以上材料归纳“早期成文法典特征”:统治者以神的名义颁布、神明裁决的原始残余、严格的等级制度、严刑峻法、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建立在一定的立法思想上、具一定的立法水平等。(板书)

(5)引导学生比较早期成文法典与原始风俗习惯,总结“对后世的影响”:历史进步性、影响世界主要法系的形成。(板书)

 

 

 

 

 

 

 

 

  

 

 

4.课堂小结

1)简单回顾法律的产生和早期成文法典的特征。

(2)体现文明史特征的提炼:随着社会发展,人类对社会公平与和谐的追求日益迫切,随之逐渐形成了维系文明社会的法律,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使社会从无序走向有序,这是人类社会制度完善的表现,根本上反映了文明的进步。

 

 

 

[资料附录]

    材料一:王充《论衡?是应》:“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古埃及壁画也有反映将死者灵魂的心脏放置在天平上,与司法女神的头饰相衡量,以此接受终身审判的内容。

    材料二:美洲土著氏族规定,成年的氏族成员有权参加氏族会议;氏族内部可以继承财产,但不得通婚;氏族成员必须遵守共同的信仰等。――转引自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历史》P92

    材料三:《汉穆拉比法典》规定,贷谷利息为谷本三分之一,贷银为本金五分之一;借贷人无力还债,债主可以将其财产和人身作为抵押;债主不准虐待人质致死等。

材料四:据现存的石刻图像、铭文、纸草文书等,公元前15世纪中叶的古埃及,出现了以阶级出身、职业为依据的成文法典,称为“种姓制法律”。 ――转引自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历史》P92

材料五:刻有《汉穆拉比法典》的石柱:上端是太阳神将“权标”授予汉穆拉比,下端是法典内容,包括“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等处罚原则,而对奴隶主、自由民、奴隶的处罚却有着不同的规定。

材料六:《摩奴法典》称,它是由宇宙的造物神和主宰神传示给摩奴并由他提交给大祭司们讨论整理和颁布的,其核心就是维护“种姓制度”,对低种姓的人实行严刑。

材料七:《法经》有“徒禁”的规定,禁止群众集聚,集聚一日要查问,三日四日五日的要处死刑;主张“重刑轻罪”,最轻微的反抗或违反封建秩序的行为,都要予以严刑。

 

 

 

 

 

[板书设计]

一、历史演变

神明裁决

试题详情

                          习惯          法律

试题详情

社会规范

试题详情

 

                           国家诞生

 

试题详情

二、早期成文法典

                                以神的名义颁布

试题详情

        社会经济发展            严格的等级制度               历史进步性

产生    文字创造       特 征    严刑峻法维护统治     影 响

条件    国家诞生                神明裁决原始遗风             各主要法系形成

                                立法思想、技术水平

[训练设计]

材料一: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恩选集》第2卷P538-539

材料二:《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问题:

试题详情

1.文中“共同规则”最早表现为什么形式?后来有何变化?请各举出一例。

风俗习惯;习惯演变为法律。

试题详情

2.材料二内容反映的法律特点是什么?结合已学知识,谈谈早期成文法典还有哪些特征。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统治者以神的名义颁布、神明裁决原始残余、严格的等级制度、严刑峻法、具一定的立法思想、立法水平。

[教学反思]

试题详情

1.“法律的起源”较为典型地体现了“文明史”的基本特征。一方面,它包含了法律从“源头”到“成型”的过程,可以视为“史”的演进;另一方面,法律的最终形成,则可理解为人类创造的“成果”。同时,因为本课侧重于从总体上理解早期成文法典的特点,所以“早期成文法典的特征”可以是总体的特征;但文明发端于不同的区域,因此人类早期的法律成果也有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影响着今后世界各主要法系的形成,所以在教学中应有所体现。

试题详情

2.“从习惯到法的历史演变”学生既能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理解“习惯―规范―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还可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反映这种发展脉络的遗风或缩影,所以有一定的历史感和现实感。“早期成文法典”的教学,因学生对社会经济、文字、国家等已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所以对“早期成文法典产生的历史条件”较易理解;同样,通过对一定材料的分析,学生也能较正确地提炼“早期成文法典特征”。整个教学基本完成了教学目标,也解决了教学重点。

试题详情

3.在处理教学难点“早期成文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技术对后世的影响”上,显得单薄,停留在结论的解释上,特别是不同区域的法典对今后世界不同法系形成的影响未能作更深入的展开,这是一大缺憾。

 

 

试题详情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