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体发生装置的类型
(1)设计原则:根据反应原理、反应物状态和反应所需条件等因素来选择反应装置。
(2)装置基本类型:
装置类型 |
固体反应物(加热) |
固液反应物(不加热) |
固液反应物(加热) |
装置 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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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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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气体 |
O2、NH3、CH4等 |
H2、CO2、H2S等。 |
Cl2、HCl、CH2=CH2等 |
操作要点 |
(l)试管口应稍向下倾斜,以防止产生的水蒸气在管口冷凝后倒流而引起试管破裂。 (2)铁夹应夹在距试管口 l/3处。 (3)胶塞上的导管伸入试管里面不能太长,否则会妨碍气体的导出。 |
(1)在用简易装置时,如用长颈漏斗,漏斗颈的下口应伸入液面以下,否则起不到液封的作用; (2)加入的液体反应物(如酸)要适当。 (3)块状固体与液体的混合物在常温下反应制备气体可用启普发生器制备。 |
(1)先把固体药品加入烧瓶,然后加入液体药品。 (2)要正确使用分液漏斗。 |
几种气体制备的反应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