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8.一质点做匀速直线运动,现对其施加一恒力,且原来作用在质点上的力不发生改变,则( )| A. | 质点速度的方向总是与该恒力的方向相同 | |
| B. | 质点速度的方向总是与该恒力的方向垂直 | |
| C. | 质点加速度的方向与该恒力的方向不可能总是相同的 | |
| D. | 质点单位时间内速度的变化量总是不变的 |
分析 由牛顿第二定律F=ma可知,物体加速度的方向由合外力的方向决定;
由加速度的定义a=$\frac{△v}{△t}$判断质点单位时间内速度的变化量.
明确物体做曲线运动的条件,速度方向与加速度方向不在同一直线上,如果在同一直线则做直线运动,速度方向与加速度方向相同时物体做加速运动,当加速度方向与速度方向相反时,物体做减速运动.
解答 解:A.质点开始做匀速直线运动,现对其施加一恒力,其合力不为零,如果所加恒力与原来的运动方向在一条直线上,质点做匀加速或匀减速直线运动,质点速度的方向与该恒力的方向相同或相反;如果所加恒力与原来的运动方向不在一条直线上,物体做曲线运动,速度方向沿切线方向,力和运动方向之间有夹角,故A错误;
B.由A分析可知,质点速度的方向不可能总是与该恒力的方向垂直,故B错误;
C.由于质点做匀速直线运动,即所受合外力为0,原来质点上的力不变,增加一个恒力后,则质点所受的合力就是这个恒力,所以加速度方向与该恒力方向一定时刻相同,故C错误;
D.因为合外力恒定,加速度恒定,由△v=a△t可知,质点单位时间内速度的变化量总是不变,故D正确.
故选:D.
点评 本题要注意物体做曲线运动的条件是速度方向与加速度方向不在同一直线上,如果在同一直线则做直线运动,不在同一直线上则做曲线运动;同时还要正确理解牛顿第二定律和加速度的定义a=$\frac{△v}{△t}$,知道加速度与力和速度之间的关系.
练习册系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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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图所示,有两本完全相同的书A、B,书重均为5N,若将两本书等分成若干份后交叉地叠放在一起置于光滑桌面上,
并将书A固定不动,用水平向右的力F把书B抽出,现测得一组数据如下:
根据以上数据,试求:
(1)若将书分成32份,力F应为多大?
(2)该书的页数.
(3)若两本书任意两张纸之间的动摩擦因数μ相等,则μ为多少?
| 实验次数 | 1 | 2 | 3 | 4 | … | n |
| 将书分成的分数 | 2 | 4 | 6 | 8 | … | 逐页交叉 |
| 力F的大小(牛) | 4.5 | 10.5 | 22.5 | 46.5 | … | 190.5 |
(1)若将书分成32份,力F应为多大?
(2)该书的页数.
(3)若两本书任意两张纸之间的动摩擦因数μ相等,则μ为多少?
20.关于摩擦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 运动的物体可能受到静摩擦力作用,静止的物体也可能受到滑动摩擦力作用 | |
| B. | 摩擦力的存在依赖于弹力,所以有弹力必定有摩擦力 | |
| C. | 一个物体可以同时受到滑动摩擦力和静摩擦力的作用 | |
| D. | 摩擦力的方向可能与运动方向相同,也可能相反,但一定与运动方向在同一直线上 |
17.某同学在“探究小车速度随时间变化规律“实验中,由打点计时器得到表示小车运动过程的一条清晰纸带如图1所示,

(1)已知电火花式打点计时器所用交流电的频率为50Hz,纸带上各计数点的间距如图1,其中每相邻两点之间还有4个记录点未画出,计算小车运动加速度的表达式为a=$\frac{{(x}_{4}+{x}_{5}+{x}_{6})-({x}_{1}+{x}_{2}+{x}_{3})}{9{T}^{2}}$.
(2)某同学量得x1=7.05cm、x2=7.68cm、x3=8.33cm、x4=8.95cm、x5=9.61cm、x6=10.23cm.由此计算出打点计时器打下B、C、D、F时小车的瞬时速度,则打点计时器打下E点时小车的瞬时速度vD=0.864m/s,vE=0.928m/s(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字).
(3)以A点为计时起点,在坐标图中合理地选择标度,画出小车的v-t图象,并利用该图象求出物体的加速度a=0.64m/s2(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1)已知电火花式打点计时器所用交流电的频率为50Hz,纸带上各计数点的间距如图1,其中每相邻两点之间还有4个记录点未画出,计算小车运动加速度的表达式为a=$\frac{{(x}_{4}+{x}_{5}+{x}_{6})-({x}_{1}+{x}_{2}+{x}_{3})}{9{T}^{2}}$.
(2)某同学量得x1=7.05cm、x2=7.68cm、x3=8.33cm、x4=8.95cm、x5=9.61cm、x6=10.23cm.由此计算出打点计时器打下B、C、D、F时小车的瞬时速度,则打点计时器打下E点时小车的瞬时速度vD=0.864m/s,vE=0.928m/s(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字).
| 位置 | B | C | D | E | F |
| 速度(m•s-1) | 0.737 | 0.801 | 0.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