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练习解答]

1.逻辑严密,具有雄辩力量。

不管是分别来看各部分,还是纵观全文,都会明显地感受到这一点。例如文章的第一部分,开头以“舍鱼而取熊掌”为喻,提出“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然后先从正面说明,因为有比生更可贵的东西,有比死更可恶的东西,所以要舍生取义;接着用假设推理和事实证明,“义”比求生恶死更重要,所以应该舍生取义;最后归结到人本来都有“舍生取义”的美德,不应丧失。一层紧扣一层,严密无间,两大部分之间也是如此,在第一部分推理的基础上,第二部分用事例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死,“义”重于利;并批判了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行为;最后着重指出这种行为就是失掉了原来固有的“羞恶之心”。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补充和深入,前后相贯,密切呼应。

2.善用比喻和举例论证的手法,颇富说服力。

文章一开始便以“鱼”喻“生”,以“熊掌”喻“义”,自然引出文章的题旨:“舍生取义”,这种以一般的生活经验作比喻进行论证的方法,能把抽象而深刻的道理说得十分浅显明白,又十分形象生动,引人人胜。文中还以行人不受“呼尔”之食和乞人不受“蹴尔”之食为例,更加深入地论述了“舍生取义”是人共有的本心,使文章的题旨不断深化。

3.正反论证,层次清晰。

文章的第一段在论述“生死”问题与“义”发生矛盾,应该舍生取义时,就先从正面论述了义重于生的道理,又从反面论述了不义重于死的道理,从而深刻地阐明了舍生取义是人之本性的道理。又如,作者在第二段以乞人不受不义之食为例,从正面论证了舍生取义是人之共性;又以“万钟”虽好也不能接受为例,从反面论证了舍生取利是丧失本心。论证极为严密,说理极为深刻,层次十分分明。

4.语句流畅,气势充沛。

孟子的文章具有雄辩的气势,表现在语言上是常使用排比句式。如第二段中连用三组排比句,对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加以批判,语言极为流畅,气势也很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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