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

1.“一国两制”构想形成的历程

①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发出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呼吁。②1981年9月叶剑英委员长发表讲话,具体阐述了和平统一祖国的“九条方针”。③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并多次发表讲话,全面阐述“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深刻含义。④1982年宪法第31条为构想提供宪法保证;1984年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使“一国两制”正式成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指导方针。⑤“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

2.“一国两制”构想的成功实践

(1)香港回归

条件:①中国综合国力增强,国际地位提高。②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的形成。③港澳同胞的愿望;④联合声明以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

历程:①1982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问中国。中英两国领导人同意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香港问题。②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③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正式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

重要意义:①香港的回归,标志着中国人民洗雪了百年国耻,中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②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做出了新的贡献。为国际社会和平解决国际历史遗留问题和国际争端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2)澳门回归:①中葡两国政府通过谈判,于1987年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②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正式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人民解放军进驻澳门,澳门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3.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

(1)台湾问题的由来:台湾问题是国共内战遗留问题,完全属于中国内政。1949年,蒋介石集团在台湾建立割据政权。新中国成立后,台湾与祖国大陆长期隔绝。结束海峡两岸的分裂,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2)缓和与发展:①1979年元旦,大陆停止了炮击金门,实现了两岸间30年来的真正停火。②80年代以来,两岸“三通”的限制逐渐放宽。③1987年开始,台湾当局允许居民赴大陆探亲,并在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交流。隔绝状态被打破。④90年代初海协会和海基会先后成立,两岸在“一个中国”的问题上达成的共识(九二共识)。⑤“汪辜会谈”是两岸关系发展的一次历史性突破。⑥1995年初,江泽民提出了推进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体现了党和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性和连续性,是新时期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

(3)阻碍两岸统一的因素:①台独势力--1988年李登辉上台后,多次向“一个中国”的原则挑战,严重恶化了两岸关系。特别是坚持“台独”的民进党上台,更成为影响祖国统一的一个极大的变数。②外国势力的干涉:台湾问题从本质上讲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之所以长期悬而不决,且有越来越复杂的趋势,则完全是美国介入中国内战、干涉中国内政、插手中国内部事务的结果。

(4)中央政府针对“台独”的一贯立场。

2002年,中共在“十六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呼吁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两岸暂时搁置某些政治争议,尽早恢复对话,并郑重声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使维护国家统一有了法律依据。

(一)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1.人民政协的召开和新中国诞生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

  背景:①人民解放战争已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基本胜利,关于新中国建立的若干问题迫切地提到日程上来。②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为新中国成立作了理论和路线方针的准备。

召开及内容:①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②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③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④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⑤确定首都、国旗、国歌和纪元方式。

③《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作用:《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共同纲领》还规定了国家的政治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外交政策的总原则,具有临时宪法性质,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2)开国大典:①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家领导人宣布就职。会议决定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以《共同纲领》为新政府的施政方针。③10月1日下午,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3)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意义:①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中国进入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②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胜利。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条件:①新中国成立前,一届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②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逐步成熟。

标志: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制定和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普选产生,由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

地位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主要职能:行使立法权、对政府两院的监督权、人事选举任免权以及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曲折发展:1957年的反右派扩大化、“文革”十年使人民代表制度建设出现曲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和发展,并不断完善。

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实际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一届人大通过和颁布。

  内容: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了政府组织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等等。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

  意义: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无论它的内容,还是它产生的过程,都体现了人民在这个国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后我国宪法的几次修改都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的。

4.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形成的基础和标志:①新中国成立前,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是这一制度的基础。②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协的成功召开,标志着这一制度的正式形成。

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1956年4月中共中央正式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1982年9月中共提出了各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特点:①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②是以服务社会主义事业为共同目标的。③我国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一起参加国家政权,参加政府工作,不存在轮流执政的问题。④我国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⑤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本组织,是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参政议政的舞台。

作用:这一制度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定义: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全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大团结,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主权。

  历程:①《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先后对民族区域自治做了明确的规定。②中国省级民族自治区五个,最早建立的是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成立于1965年。此外还建立了30个自治州、121个自治县。③我国的民族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它必须遵守国家宪法,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并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行使自治权。

  意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是新中国在废除了封建剥削和民族压迫制度后,充分体现民主原则、实现各民族平等联合的一种新型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与我国民族工作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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