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 {}是正数组成的数列,其前n项和为,并且对于所有的自然数,与2的等差中项等于与2的等比中项.
(1)写出数列{}的前3项;
(2)求数列{}的通项公式(写出推证过程);
错解:由(1)猜想数列{}有通项公式=4-2.
下面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数列{}的通项公式是
=4-2. (∈N).
①当=1时,因为4×1-2=2,又在(1)中已求出=2,所以上述结论成立.
②假设n=k时结论成立,即有=4-2.由题意,有
将=4-2代入上式,得,解得
由题意,有
将代入,化简得
解得.∴
这就是说,当n=k+1时,上述结论成立.
根据①、②,上述结论对所有的自然数n成立.
错因在于解题过程中忽视了取值的取舍.
正解:由(1)猜想数列{an}有通项公式an=4n-2.
猜想数列{}有通项公式=4-2.
解得.由∴
[例2]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对于任意自然数,
错解:证明:假设当(N)时,等式成立,
即,
那么当时,
这就是说,当时,等式成立.
可知等式对任意N成立.
错因在于推理不严密,没有证明当的情况 .
正解:证明:(1)当时,左式,右式,所以等式成立.
(2)假设当()时,等式成立,
由(1)、(2),可知等式对任意N成立.
[例3] 是否存在自然数,使得对任意自然数,都能被整除,若存在,求出的最大值,并证明你的结论;若不存在,说明理由.
分析 本题是开放性题型,先求出,,…再归纳、猜想、证明.
解:,
,
……
猜想, 能被36整除,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如下:
(1)当时,,能被36整除.
(2)假设当,(N)时,能被36整除.
那么,当时,
由归纳假设,能被36整除,
当为自然数时,为偶数,则能被36整除.
∴ 能被36整除,
这就是说当时命题成立.
由(1)、(2)对任意,都能被36整除.
当取大于36的自然数时,不能被整除,所以36为最大.
[例4] 设点是曲线C:与直线的交点,过点作直线的垂线交轴于,过点作直线的平行线交曲线C于,再过点作的垂线作交X轴于,如此继续下去可得到一系列的点,,…,,…如图,试求的横坐标的通项公式.
分析 本题并没有指明求通项公式的方法,可用归纳--猜想--证明的方法,也可以通过寻求与的递推关系式求的通项公式.
解:解法一 与(,)联立,解得
直线的方程为, 令,得,所以点
直线的方程为与联立,消元得(),解得, 所以点(,).
直线的方程为,
令,得,所以点 同样可求得点(,0)
由此推测(,0),即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1)当时,由点的坐标为(,0),
即,所以命题成立.
(2)假设当时命题成立,
即,0),则当时,
由于直线的方程为,
把它与(,)联立,
消去可得(),
∴
于是
即点的坐标为(,).
∴ 直线的方程为
令得,
即点的坐标为(,0)
∴ 当时,命题成立.
解法二 设点,的坐标分别为(,0)、(,0),
建立与的递推关系,即,
由数列是等差数列,且,公差
可求得(),.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与自然数n有关的几何命题,由k过渡到k+1常利用几何图形来分析图形前后演变情况.
[例5] 有n个圆,其中每两个圆都相交于两点,并且每三个圆都不相交于同一点,求证:这n个圆把平面分成f(n)=n2-n+2个部分.
证明①当n=1时,即一个圆把平面分成二个部分f(1)=2
又n=1时,n2-n+2=2,∴命题成立
②假设n=k时,命题成立,即k个圆把平面分成f(k)=k2-k+2个
部分,那么设第k+1个圆记⊙O,由题意,它与k个圆中每个圆
交于两点,又无三圆交于同一点,于是它与其它k个圆相交于2k
个点.把⊙O分成2k条弧而每条弧把原区域分成2块,因此这平
面的总区域增加2k块,即f(k+1)=k2-k+2+2k=(k+1)2-(k+1)+2
即n=k+1时命题成立.
由①②可知对任何n∈N命题均成立.
说明: 本题如何应用归纳假设及已知条件,其关键是分析k增加“1”时,研究第k+1个圆与其它k个圆的交点个数问题.
[例6] 已知n≥2,n∈N
②假设n=k时,原不等式成立.
由①②可知,对任何n∈N(n≥2),原不等式均成立.
3. 数学归纳法是一种证明方法,归纳推理是一种推理方法.
2. 应用反证法证明命题的逻辑依据:做出与命题结论相矛盾的假定,由假定出发,应用正确的推理方法,推出矛盾的结果
1.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这类事物的所有对象都具有这种性质的推理.
而类比推理是根据两类不同事物之间具有某些类似性,推出其中一类事物具有另一类事物类似的性质的推理.
14. 数学归纳法的步骤:
(1)证明当 (如 或2等)时,结论正确;
(2)假设 时结论正确,证明 时结论也正确.
13. 数学归纳法:设{pn}是一个与自然数相关的命题集合,如果⑴证明起始命题p1成立;⑵在假设pk成立的前提上,推出pk+1也成立,那么可以断定,{pn}对一切正整数成立.
12. 应用反证法证明命题的一般步骤:⑴分清命题的条件和结论;⑵做出与命题结论相矛盾的假定;⑶由假定出发,应用正确的推理方法,推出矛盾的结果;⑷间接证明命题为真.
11. 反证法:判定非q为假,推出q为真的方法.
10. 综合法:从结果追溯到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的思维方法.
9. 分析法:从原因推导到结果的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