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1)当.是增函数-1分. 且----2分, .是减函数----3分. 且----4分. 所以.讲课开始10分钟.学生的注意力最集中.能持续10分钟----5分. (2)----7分. 故讲课开始25分钟时.学生的注意力比讲课开始后5分钟更集中----9分. (3)当时.----11分, 当.令----12分. 则学生注意力在180以上所持续的时间28.57-4=24.57>24----13分. 所以.经过适当安排.老师可以在学生达到所需要的状态下讲授完这道题----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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