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已知是正项的等差数列.如果满足:.则数列的前11项的和为( )(A)8 (B)44 (C)56 (D)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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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然数数组
,如下定义该数组的极差:三个数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如果
的极差
,可实施如下操作
:若
中最大的数唯一,则把最大数减2,其余两个数各增加1;若
中最大的数有两个,则把最大数各减1,第三个数加2,此为一次操作,操作结果记为
,其级差为
.若
,则继续对
实施操作
,…,实施
次操作后的结果记为
,其极差记为
.例如:
,
.
(1)若
,求
和
的值;
(2)已知
的极差为
且
,若
时,恒有
,求
的所有可能取值;
(3)若
是以4为公比的正整数等比数列中的任意三项,求证:存在
满足
.
(1)若
(2)已知
(3)若
(08年大连市双基测试文)(14分)已知等差数列{an}满足
,设Sn是数列
的前n项和,
记![]()
(1)求
;
(2) 比较
与
其中
的大小;
(3)如果函数
对一切大于1的正整数n其函数值都小于零,那么a、b应满足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