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公司招聘打字员,要求每分钟至少打字120个,有甲、乙二人前来应聘,已知乙的工作效率比甲高25%,甲打1800个字的时间比乙打2000个字所用的时间多2分钟,问甲、乙二人是否被录用?

答案:
解析:

  答:甲不会被录用、乙会被录用.

  解:设甲工作效率为X个/分钟.则乙的工作效率为(1+25﹪)X个/分钟.依据题意得:

  (1800/X)-2000/(1+25﹪)X=2

  解之得:X=100

  经检验X=100是原方程的根.

  即甲工作效率为100个/分钟.则乙的工作效率为125个/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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