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公司招聘打字员,要求每分钟至少打字120个,有甲、乙二人前来应聘,已知乙的工作效率比甲高25%,甲打1800个字的时间比乙打2000个字所用的时间多2分钟,问甲、乙二人是否被录用?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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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甲不会被录用、乙会被录用. 解:设甲工作效率为X个/分钟.则乙的工作效率为(1+25﹪)X个/分钟.依据题意得: (1800/X)-2000/(1+25﹪)X=2 解之得:X=100 经检验X=100是原方程的根. 即甲工作效率为100个/分钟.则乙的工作效率为125个/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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