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方法论意义:①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考点4
3.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也可以叫做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2.整体与部分的联系
①二者不可分割。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功能的形成离不开部分原有的功能。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部分离开塾体就不再具有部分的功能。
②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
③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1.整体与部分的区别
①内涵不同。不应把事物及其过程与构成它的部分等同起来。
②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帅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当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4.认识和掌握因果联系的方法论意义:①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②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考点3
3.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在每一事物的具体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的区别。如果混淆二者,就会发生倒因为果、倒果为因的错误。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某一现象在这种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关系中则是结果;反之亦然。另一种情形是,在同一关系中,两种现象互为因果。
2.因果联系的特点:先行后续,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1. 因果联系的含义: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联系。
7.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出发,全面把握事物的联系。既要防止孤立地看问题的形而上学,又要反对主观臆造的联系。在事物的变化发展中把握联系。
考点2
6.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联系具有具体性、条件性。联系总是具体事物之间的关系。任何事物的联系都依赖于特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变化,事物联系的性质和方式也将发生变化。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