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性质:协调国际货币关系。目的:向会员国提供短期贷款。
2. 世贸组织的作用 :较大幅度地降低了世界各地进口关税的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规定了国际贸易中的各项基本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的有秩序进行;实施了一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使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
1.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时间:1995.1.1。别称:“经济联合国”。性质:专门协调国际贸易关系的国际经济组织。目标:各成员国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削减关税,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其他贸易障碍和歧视待遇,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促进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
3.世界市场的形成原因:世界市场是国内市场在范围上的延伸,国内市场的形成是世界市场形成的前提;世界市场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与国际分工的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国际分工是世界市场形成的基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世界市场形成的根本原因。过程:封建社会末期,出现了世界市场的萌芽。世界市场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了统治地位后形成的。
考点7
2.世界市场的含义和类型。世界市场也叫国际市场,是指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以商品流通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交往活动的总和。根据在世界市场上流通的内容,可将世界市场分为商品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服务市场等类型。
1.当代世界市场的新特点。(1)原因:二战后,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国际分工进一步加深。(2)表现 :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商品结构复杂化;区域集团化趋势加强;跨国公司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激烈化。
5.消费者的每一项权利都与市场交易原则相联系。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场交易原则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坚持市场交易原则,规范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就违反了市场交易原则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坚持了市场交易原则。
考点6
4.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消费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学法、懂法、用法,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又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滥用消费者手中的权利,损害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影响全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3.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和组织机构及职能:维权机构:行政机构;执法司法机构;社会团体(包括消协); 舆论监督工具。维权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与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请求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消费者在商品服务市场上,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此外,消费者还享有获得消费方面的知识的权利,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