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相适应的政体

任何一个阶级掌握政权以后,都必然地要建立与这种政权性质相适应的、能够保证政权稳定的并且能够有效运行的政权组织体系。这一政权组织体系即是国家政体。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就必须与这一国家性质相适应,即必须保证工人阶级在我国的领导地位,保证工农联盟作为我国政权的基础,保证能够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归根结底,所实行的政体应当是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呢?一是人民在民主的基础上,经过选举选出自己的优秀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二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选举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这些国家机关要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三是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这样使得所有的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在人民的监督之下,进行工作。人民有权监督人民代表,特别是有权罢免自己不满意的人民代表,人民对所有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的权利。

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有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的代表,他们反映了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能够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充分体现各个方面的意见和意志。

 0  342809  342817  342823  342827  342833  342835  342839  342845  342847  342853  342859  342863  342865  342869  342875  342877  342883  342887  342889  342893  342895  342899  342901  342903  342904  342905  342907  342908  342909  342911  342913  342917  342919  342923  342925  342929  342935  342937  342943  342947  342949  342953  342959  342965  342967  342973  342977  342979  342985  342989  342995  343003  44734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