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宋初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要注意分割相权、与削弱地方权力两方面)
(1)背景:唐末藩镇割据发展为五代十国的混乱局面。
(2)措施:
①收精兵:原则是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三衙(统兵)、枢密院(调兵)。
②削实权:在中央把相权一分为三(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的办公机构,用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权);在地方上州郡直属中央,州郡长官之下设通判,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
③制钱谷:由转运使把地方财赋运到中央。使地方失去割据的财政基础
(3)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改变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
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
4元朝:元朝废三省,实行一省制,即中书省。地方上推行行省制度。
中央:①元废三省,设一省制(即中书省),作为最高行政机构,以提高行政效率。②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构;③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地方:设行省制(如云南、辽阳、岭北等),省的最高长官为平章政事;行省制度巩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辖,促进了边疆的开发,巩固了大一统的局面,奠定了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