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下列各种情况中,可以把所研究对象(加点者)看作质点的是(  )
A.研究小木块的翻倒过程
B.研究从桥上通过的一列队伍
C.研究在水平推力作用下沿水平面平动的木箱
D.汽车后轮,在研究其转动时

分析 质点是用来代替物体的具有质量的点,因而其突出特点是“具有质量”和“占有位置”,但没有大小,它的质量就是它所代替的物体的质量;
当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在所研究的问题中能忽略,物体可以看成质点.

解答 解:A、研究小木块的翻倒过程时,大小不能忽略不计,故不可以简化为质点,故A错误;
B、研究从桥上通过的一列队伍时,不能忽略其长度,故不可以简化为质点,故B错误;
C、研究在水平推力作用下沿水平面平动的木箱,每个点的运动情况相同,故大小可以忽略不计,可以简化为质点,故C正确;
D、汽车后轮,在研究其转动时,大小不能忽略不计,故不可以简化为质点,故D错误;
故选:C

点评 本题考查学生对质点这个概念的理解,关键是知道物体能看成质点时的条件,看物体的大小体积对所研究的问题是否产生影响,物体的大小体积能否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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