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选修4-5:不等式选讲
(Ⅰ)已知,证明: ;
(Ⅱ)若对任意实数,不等式恒成立,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答案】(Ⅰ)见解析;(Ⅱ) .
【解析】试题分析:(Ⅰ)利用条件运用基本不等式,将原式化为,再应用条件,即可得结果;(Ⅱ)“对任意实数,不等式恒成立”等价于“”,只需求出的最小值即可得结果.
试题解析:(Ⅰ)证明:因为,
所以.
所以要证明,
即证明.
因为
,
所以.
因为,所以.
所以.
(Ⅱ)设,
则“对任意实数,不等式恒成立”等价于“”.
当时,
此时,
要使恒成立,必须,解得.
当时, 不可能恒成立.
当时,
此时,
要使恒成立,必须,解得.
综上可知,实数的取范为.
【方法点晴】本题主要考查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以及不等式恒成立问题,属于难题.不等式恒成立问题常见方法:① 分离参数恒成立(可)或恒成立(即可);② 数形结合(图象在 上方即可);③ 讨论最值或恒成立;④ 讨论参数.本题是利用方法 ③ 求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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