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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小红骑车从甲地到乙地,去的时候每小时行25千米,回来的时候每小时行15千米,小红来回一趟的平均速度是每小时18.75千米.

分析 根据平均速度=总路程÷总时间,可以把总路程看作单位“1”,用路程÷速度=时间,分别求出去时的时间和回来的时间,再用来回的路程除以来回的时间即可.

解答 解:(1+1)÷($\frac{1}{25}+\frac{1}{15}$)
=2÷$\frac{8}{75}$
=$\frac{75}{4}$
=18.75(千米)
答:小红来回一趟的平均速度是每小时18.75千米.
故答案为:18.75.

点评 本题的关键是把总路程看作单位“1”,来回的总路程即是2,用总路程÷总时间=平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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