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7.李兵和刘娟各自从甲地开车前往乙地,李兵所用的时间比刘娟少$\frac{1}{5}$.如果刘娟从甲地到乙地一共用3小时,李兵所用的时间比刘娟少多少小时?李兵从甲地到乙地用多少小时?分析 把刘娟从甲地到乙地所用时间看作单位“1”,李兵所用的时间比刘娟少$\frac{1}{5}$,即少刘娟从甲地到乙地所用时间的$\frac{1}{5}$,已知刘娟从甲地到乙地一共用3小时,用3×$\frac{1}{5}$即得李兵所用的时间比刘娟少多少小时,用3减去李兵比刘娟少用的时间就是李兵所用的时间.据此解答.
解答 解:3×$\frac{1}{5}$=0.6(小时)
3-0.6=2.4(小时)
答:李兵所用的时间比刘娟少0.6小时,李兵从甲地到乙地用2.4小时.
点评 解答此题的关键是:判断出单位“1”,根据一个数乘分数的意义,用乘法解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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