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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华参加三次数学竞赛,前两次的平均成绩是94分,三次的平均成绩是96分,小华第三次竞赛得100分.

分析 先根据“平均成绩×测验次数=总成绩”分别求出前三次考试的成绩和与前两次考试的成绩和,进而根据“前三次考试的成绩和-前两次考试的成绩和=第三次所考成绩”列式解答即可.

解答 解:96×3-94×2
=288-188
=100(分)
答:小华第三次成绩得100分.
故答案为:100.

点评 解答此题的关键:根据平均成绩、测验次数和总成绩三者之间的关系,灵活转化关系式列式计算即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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