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求证:
(II)求证:
(I)求、的值;
数列的前项和.
对任意的实数均成立.定义数列和:=
22. (12分)设函数(、为实常数),已知不等式
(II)设直线与曲线相交于两点、,且与轴的交点为.若求的值.
(I)求动点的轨迹的方程;
21. (12分)已知点、和动点满足:, 且存在正常数,使得
(II)当时,恒成立,求实数的取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