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5.一辆汽车从三台开往绵阳,如果前半程的速度为40km/h,后半程的速度为60km/h,则全程的平均速度为48km/h.

分析 先算出以40km/h的速度行驶前半段路程所用的时间,再算出以60km/h的速度行驶后半段路程所用的时间,汽车行驶完全程的平均速度等于总路程除以总时间.

解答 解:设从甲地到乙地的路程为2s,
汽车行驶前一半路程所用的时间:
t1=$\frac{s}{{v}_{1}}$=$\frac{s}{40km/h}$;
行驶后一半路程所用的时间:
t2=$\frac{s}{{v}_{2}}$=$\frac{s}{60km/h}$;
走完全程所用的时间:
t=t1+t2=$\frac{s}{40km/h}$+$\frac{s}{60km/h}$,
全程的平均速度:
v=$\frac{2s}{\frac{s}{40km/h}+\frac{s}{60km/h}}$=48km/h.
故答案为:48.

点评 本题考查了速度公式的应用,平均速度并不是速度的平均(加起来被2除),计算平均速度要用总路程除以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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