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下面是某校黑板报上的一篇报道,在标点、词语、语法等方面都有一些毛病。读后完成(1)(2)两题。(5分)(1997年全国高考题)

星期三,校团总支召开座谈会。到会的15名与会者,就共青团员如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展开讨论。大家踊跃发言。有的说,团员首先要起模范作用,当说话做事前,都要想到自己是一名团员。有的说,要提高团员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识,不把这一点重视好,就难以开展这项活动。团总支书记最后指出,对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事应该大力提倡;对不尽人意的地方应该注意改进。

(1)找出文中的毛病,在它们下面画上横线,并标出①②……序号。

(2)把序号和改正结果填入表中。修改时不能改变原意(如将正确处改错要扣分。)

答案:

①.“到会的15名与会者”,“到会的”即是“与会者”,因此,有赘余的毛病。保留“到会的”就应将“与会者”改为“共青团员”或“同学”;保留“与会者”,就要去掉“到会的”。

②.“就共青团员如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展开讨论”,“为……”这一介宾结构中缺中心语“作贡献”,应改为“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属于成分残缺。

③.“当说话做事前”,“当”字赘余(也可看作搭配不当)。如要保留这样的结构,应是“在……前”。一般来说,“前”可以表示时间和空前,表示时间时,常与“在”搭配,而“当……前”不常用,也不太符合习惯。

④.“提高团员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识”,属于搭配不当。与“提高”搭配,可以是“认识”;与“意识”搭配可以是“加强”。

⑤.“不把这一点重视好”,“重视”后边的补语,一般可以是表示程度的,如“重视极了”,“重视得不够”,可以表示是趋向的,如“重视起来”。但对“重视”来讲,没有“好”与“坏”的标准,这样表达既不顺畅,又不符合表达时词语搭配的习惯。可以改为“不重视这一点”,或“对这一点不加以重视”。如要保留原来句式,可改为“不把这一点重视起来”。

语言运用的考查,重在考查学生实际运用语言的能力,语料来自学生生活实际,因此,对中学语文教学的导向作用是良好的。

改正结果,只要未改变原意并语句通顺,即可得分。每指一处错误并能改正,得1分,指出五处错误并能改正得5分,最多得5分。只是指出错误处,未能改正或改得不正确,不得分。如将正确处误指为错误处,但改后仍正确,不扣分,也不得分;如将正确处误指为错误处,改后成为错误,一处扣1分,扣至0分为止。

 0  435443  435451  435457  435461  435467  435469  435473  435479  435481  435487  435493  435497  435499  435503  435509  435511  435517  435521  435523  435527  435529  435533  435535  435537  435538  435539  435541  435542  435543  435545  435547  435551  435553  435557  435559  435563  435569  435571  435577  435581  435583  435587  435593  435599  435601  435607  435611  435613  435619  435623  435629  435637  447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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