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分)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下降到现在的3 000万以下。广大人民的生存权利得到了保障,人们的受教育权利、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不断发展。人民享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挥。
回答问题:
(1)材料一表明了什么?人民民主的真实性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6分)
(2)材料二表明了什么?(2分)
(3)结合两则材料,谈谈你对“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这一观点的理解。(6分)
[解析]本题以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为背景材料,考查学生对人民民主真实性、人权等知识的理解。第(1)问主要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第(2)问概括说明我国人权事业的进步;第(3)问应说明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理由。
答案:(1)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表明我国在人权事业和人民民主政治方面都有重大发展。从民主的真实性看,主要体现出人民民主有法律保障。
(2)材料二表明我国在人权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历史进步。
(3)人权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是生存权、发展权,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主权是人民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在我国,把尊重、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是要为它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保证了人民权利的实现。因此,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脱离经济生活、脱离国情的、抽象的、绝对的人权实际上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