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标和要求

   “考核目标”即综合测试的能力目标,分“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和“论证和探讨问题”等四项基本目标;而“要求”是分别对每一考核目标不同层次和水平的界定。

1、如何正确理解、把握“获取和解读信息”

从考试的角度讲,获取和解读试题信息,首先表现为审题的精确,其次是能把握各种信息的性质,回应信息提供的情境。事实上,对信息的处理将直接影响解决问题的质量和速度。

在这一考核目标之下,具体要求包括3项:

2、如何正确理解、把握“调动和运用知识”

从考试的角度看,调动和运用知识是指将学科的知识系统与试题的测试系统进行连接,并根据试题的要求,对学科知识重新组织、整合,再经过分析、判断、推理、归纳等思维过程,来解决问题。

3、如何正确理解、把握“描述和阐释事物”

所谓“描述”,是指对有关事物进行细致、全面、准确的表述;所谓“阐释”,则是指对有关事物进行理解、分析和说明等有意义的解说。“阐释事物”最基本的思维活动是分析,它是与综合相对的思维过程和方法。因此,阐释事物的能力,可以通过考生对问题理解、分析和说明的思维过程体现出来。

4、如何正确理解、把握“论证和探讨问题”

这是最高层次的考核目标。所谓“论证”,是指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述过程。这一过程,在考试中主要表现为完成题目要求的任务时的论述和证明能力,主要包括:

一是对学科知识总体把握的程度;二是答案组织的逻辑性和层次性等。

所谓“探讨”,是指对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探讨问题的过程,实际上是立论的过程,即对某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观点。在考试过程中,由于题目设置的情境往往是课本中未曾出现过的,要求回答的问题亦可能是考生平时从未遇到过的,在这种情形下,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探讨问题的过程。(创设新情境,提出新问题)这一过程不仅可以反映出考生的综合学习能力,而且还可以折射出他们遇到困难问题时不放弃、勇于挑战的坚韧意志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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