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李老师家距学校1 900 m,某天他步行去上班,走到路程的一半时发现忘带手机,此时离上班时间还有23 min,于是他立刻步行回家取手机,随后骑电瓶车返回学校.已知李老师骑电瓶车到学校比他步行到学校少用20 min,且骑电瓶车的平均速度是步行平均速度的5倍,李老师到家开门、取手机、启动电瓶车等共用4 min.
(1)求李老师步行的平均速度;
(2)请你判断李老师能否按时上班,并说明理由.
【答案】
(1)解:设李老师步行的平均速度为x m/min,则骑电瓶车的平均速度为5x m/min.
由题意,得 - =20.解得x=76.
经检验,x=76是原分式方程的解,且符合题意.
答:李老师步行的平均速度为76 m/min.
(2)解:能.理由由(1)得,5x=76×5=380.李老师走回家需要的时间为 =12.5(min).
骑电瓶车到学校的时间为 =5(min).
则李老师到学校所用的总时间为
12.5+5+4=21.5(min),21.5<23.
答:李老师能按时上班 。
【解析】(1)设李老师步行的平均速度为x m/min,则骑电瓶车的平均速度为5x m/min,根据李老师骑电瓶车到学校比他步行到学校少用20 min,列出方程,求解检验即可;
(2)能,根据(1)的结论,李老师骑电瓶车的速度是,5x=76×5=380米每分,根据路程除以速度等于时间,分别算出李老师走路回家,及骑电瓶车到学校所用的时间,然后再用李老师走回家需要的时间+骑电瓶车到学校的时间+李老师到家开门、取手机、启动电瓶车等共用4的时间,将这个时间与23分比大小即可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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