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提高彩电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制定了新的工资分配方案.方案规定:每位销售人员的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十奖励工资,每位销售人员的月销售定额为10000元,在销售定额内,得基本工资200元;超过销售定额,超过部分的销售额按相应比例作为奖励工资.奖励工资发放比例如下表所示.
| 销售额 | 奖励工资比例 |
| 超过10000但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5% |
| 超过15000但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8% |
| 20000元以上的部分 | 10% |
| 销售额 | 奖励工资比例 |
| 超过10000但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5% |
| 超过15000但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8% |
| 20000元以上的部分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