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两人去江边钓鱼,甲钓了7条鱼,乙钓了11条鱼.中午来了一位游客,甲乙两人把钓得的鱼烧熟后平均分成3份.餐后游客付了6元钱给甲乙来那个人.问,甲乙两人各应得多少元?
两人共钓鱼:7+11=18(条),
平均每人吃鱼:18÷3=6(条),
每条鱼的价钱:6÷6=1(元),
甲应分得:(7-6)×1=1(元),
乙应分得:(11-6)×1=5(元).
答:甲应得1元,乙应得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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