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一辆汽车开动后,先用28分行驶了31千米,后来以每小时54千米的速度又行驶了36分才到达目的地.则这辆汽车平均每分约行
0.99
0.99
千米(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分析:36分钟=0.6小时,平均速度是总路程÷总时间,他行使的路程是后来行使的路程54×0.6加上先行使的31千米,
即54×0.6+31;总时间是先行使的28分钟+后来行使的36分钟.平均速度就是(54×0.6+31)÷(28+36).
解答:解:(54×0.6+31)÷(28+36)
=(32.4+31)÷64
=63.4÷64
≈0.99(千米)
故填:0.99.
点评:平均速度=总路程÷总时间,不要算成了速度的平均;本题还要注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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