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3?延边州)有鸡和兔共100只,总脚数为344只.兔有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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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分析:假设全部为兔子,共有脚4×100=400只,比实际的344只多:400-344=56只,因为我们把鸡当成了兔子,每只多算了4-2=2只脚,所以可以算出鸡的只数,列式为:56÷2=28(只),那么兔子就有:100-28=72(只);据此解答.
解答:解:假设全是兔,
鸡:(4×100-344)÷(4-2),
=56÷2,
=28(只);
兔:100-28=72(只);
答:鸡有28只,兔有72只.
故答案为:72.
点评:解决鸡兔同笼问题往往用假设法解答,有些应用题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未知量,思考问题时,可以假设要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未知量相等,或假设它们为同一种量,然后按照题中的已知条件进行推算,如果数量上出现矛盾,可适当调整,以求出正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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