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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小棒12根,小红先拿走它的数学公式,小明又拿走剩下的数学公式


  1. A.
    小红拿的小棒多
  2. B.
    小明拿的小棒多
  3. C.
    两人拿的同样多
  4. D.
    无法比较
A
分析:小红先拿走它的,是全部的,即12×;小明又拿走剩下的,是将小红拿走后剩下的当做单位“1”,又平均分成7份,小明拿走了其中的一份,即(12-12×)×,所以小红拿走的小棒多.
解答:小红拿走了:12×
小明拿走了(12-12×)×
由于12>(12-12×),
所以小红拿走的多.
故选:A.
点评:两个乘法算式中如果其中的一个因数相同,则另一个因数较大的乘法算式的积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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