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题目】在一次数学测试中,六(1)班的平均成绩87分,把高于平均分的记作正数.

1)李阳得了95分,应记作多少?

2)刘洋被记作了﹣5分,他实际得分是多少?

3)王刚得了87分,应记作多少?

4)李阳和刘洋相差多少分?

【答案】1+828230413

【解析】

试题分析:规定高于标准记为正,那么低于标准则为负,我们运用实际的得分减去标准分,即可得到答案.

195﹣87=+8分;

答:李阳得了95分,应记作+8分.

287+﹣5=82分;

答:刘洋被记作了﹣5分,他实际得分是82

387﹣87=0分;

答:王刚得了87分,应记作0分.

495﹣82=13分;

答:李阳和刘洋相差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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