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三位同学讨论关于两个质数之和的问题.甲说:“两个质数之和一定是质数”.乙说:“两个质数之和一定不是质数”.丙说:“两个质数之和不一定是质数”.他们当中,谁说得对?
分析:举出反例,利用具体的例子得出每一个结论的正确与错误,从而选择答案即可.
解答:解:①甲说:“两个质数之和一定是质数”;例如3和7都是质数,但3+7=10,和却是合数,所以甲说的不对;
②乙说:“两个质数之和一定不是质数”;例如2和3都是质数,但2+3=5,和却是质数,所以乙说的也不对;
③丙说:“两个质数之和不一定是质数”;由上面的例子可以得出两个质数之和可能是质数如2+3=5,也可能是合数如3+5=8,因此甲和乙的说法是错误的,只有丙说得对.
答:丙说得对.
点评:解决此题的关键是给每一个结论举出一个特例,利用特例得出结论,这是逻辑推理中常用的方法.
练习册系列答案
相关题目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