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三人共同加工510个零件,甲完成总数的
13
,乙和丙完成数量的比是2:3.甲、乙、丙各完成多少个零件?
分析:甲、乙、丙三人共同加工510个零件,甲完成总数的
1
3
,则甲完成了510×
1
3
=170个,所以乙丙完成了510-170=340个,又乙和丙完成数量的比是2:3,则乙完成了乙丙完成总数的
2
2+3
,即240×
2
2+3
个,求出乙完成的数量后,根据减法的意义即能求出丙完成的数量.
解答:解:甲:510×
1
3
=170(个)
乙:(510-170)×
2
2+3

=340×
2
5

=136(个);
丙:510-170-136=204(个).
答:甲完成了170个,乙完成了136个,丙完成了204个.
点评:首先根据分数乘法的意义求出甲完成的数量后,进而求出乙丙共同完成的数量是完成本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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