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妈妈带100元上街买东西,用去的钱与余下的钱的比是3:5,妈妈用去了
37.5
37.5
元.分析:根据“用去的钱与余下的钱的比是3:5”,先求出用去的钱占总钱数的几分之几,再根据乘法的意义,列式解答即可.
解答:解:妈妈用去的钱数:
100×
,
=100×
,
=37.5(元).
答;妈妈用去了37.5元.
故答案为:37.5.
100×
| 3 |
| 3+5 |
=100×
| 3 |
| 8 |
=37.5(元).
答;妈妈用去了37.5元.
故答案为:37.5.
点评:解答此题的关键是找准对应量,找出数量关系,根据数量关系,列式解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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