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李老师4分钟打四百多个字,王老师7分钟打六百多个字, 打字的速度快一些.
分析:要想知道谁打字的速度快一些,就应求出他们二人每小时各自的工作效率,然后比较即可.
解答:解:400÷4=100(个)
600÷7≈85(个)
因为100>85
因此李老师打字的速度快.
答:李老师打字的速度快一些.
故答案为:李老师.
600÷7≈85(个)
因为100>85
因此李老师打字的速度快.
答:李老师打字的速度快一些.
故答案为:李老师.
点评:此题运用关系式:工作量÷时间=工作效率,求出每人每分钟打字的数量,进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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