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李老师4分钟打四百多个字,王老师7分钟打六百多个字,
 
打字的速度快一些.
分析:要想知道谁打字的速度快一些,就应求出他们二人每小时各自的工作效率,然后比较即可.
解答:解:400÷4=100(个)
600÷7≈85(个)
因为100>85
因此李老师打字的速度快.
答:李老师打字的速度快一些.
故答案为:李老师.
点评:此题运用关系式:工作量÷时间=工作效率,求出每人每分钟打字的数量,进而解决问题.
练习册系列答案
相关题目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