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it。指代前面他回家取measurement(先前所量脚的尺寸)这件事。
36. With。with these words:说完这些话。
35. to find。only与不定式连用,用作结果状语。意为“结果发现”。
34. a。第一次提到该鞋店应该用不定冠词。
33. that。引出结果状语从句,与前面such搭配连用。
32. But。根据上下文逻辑关系这里应该用表示转折的连词。
31. himself。 反身代词作间接宾语,从后文知道是给他自己买一双新鞋。
30. A 由下文的Lincoln Center和Carnegie Hall特邀演出接踵而至,说明他的演出很成功。
29. C 1997年,朗朗又搬家了,这次是去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