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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叙文 |
特点 |
以记叙为主要表达方式,综合其他表达方式 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要内容 通过描写人物、事件及状物、写景来表达一定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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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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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侧重写人的记叙文,以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心理描写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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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重记事的记叙文,以叙述事情的发生、发展、经过、结果为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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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重绘景的记叙文,以绘景为主,或借景抒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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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重状物的记叙文,以状物为主,或象征抒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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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 |
顺叙 |
以事物发展的时间先后顺序记叙 |
脉络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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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物或观察的空间顺序记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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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叙 |
先写结局,再按顺序记述事情经过 |
埋下伏笔 直接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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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叙 |
暂时中断中心事件的叙述,插入相关的另一事情的叙述 |
缘由补充 人物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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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叙 |
与插叙基本相同,但内容更简洁,笔墨更简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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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叙述 |
对事情原委、始末做直接的介绍、说明、交代,为基本表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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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 |
对人、事、物、景作具体、形象的刻画 |
人物描写 |
肖像、语言 动作、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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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物描写 |
交代环境、烘托气氛、表现心理、抒发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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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描写 |
细微、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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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叙夹议 |
叙述或描写中穿插分析或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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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 |
对感受和感情的抒发表达 |
直接:直接抒发人物或作者的思想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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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通过记叙、描写或议论来抒发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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