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发达国家相继进行改革和调整,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回答20-21题。
20.下表是《1977年发达国家国有经济比重(%)表》,该表反映出二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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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国家 |
邮政 |
电话 |
铁路 |
航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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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
100 |
100 |
10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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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100 |
100 |
10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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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100 |
私有 |
7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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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
100 |
25 |
25 |
私有 |
A.扩大政府开支 B.发展基础工业 C.改善交通条件 D.建立国营经济
21.二战后,英国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婴儿出生时,产妇的医疗费用由国家负担,还可以得到一定补贴。16岁以下的公民每周有补助,公立学校实行免费教育。职工患病可以免费得到治疗,失业有救济金,退休后有养老金,死亡后其家属还能得到抚恤金。这一现象
①使低收入阶层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缓解了社会矛盾
②扩大了社会消费
③使国家财政支出扩大,造成了财政赤字
④降低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
A.①②③④ B.③④ C.②④ D.①②④
随着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回答12-15题。
12.著名史学家陈旭麓在《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中提出“洋务运动,就其主观动机而言,他们未必有真心打破旧轨,但他们的主张却历史的包含着逸出旧轨的趋向。”若从洋务派所创办的近代企业的角度来分析,这里“包含着逸出旧轨的趋向”的本质的含义是
A.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
B.有利于西学的传播
C.瓦解了自然经济,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
D.引进了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
13.下面这组图片反映了我国近代服饰的变化,产生这一变化的社会原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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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服饰质地和款式的不同 ②社会变革的推动
③“欧风美雨”的影响 ④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
A.①②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14.下表摘自《格致汇编·互相问答》,其对清末民初社会生活习俗中出现的新现象分析
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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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问人 |
籍贯 |
提问内容 |
回答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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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某君 |
广州 |
请问照相新法 |
详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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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某君 |
烟台 |
西人饮苦酒(啤酒),言能补身,不知用何料何法制成,能否多饮? |
发表专文详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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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友人 |
上海 |
美国近有人以电线传声,数十里之远都能闻知何人言语,此事甚奇而不可解,何理?中国人能造否? |
传声电器,新发明不久之方法,介绍原理 |
A.中国近代社会生活习俗受西方影响
B.旧的社会陋习已经彻底革除
C.近代中国人逐步认识日常生活中的科学知识
D.东部沿海城市居民生活崇洋
15.李鸿章曾赞叹西方的一种发明说:“无智愚长幼之剐,无学习译录之难,人手而能用,着而能得声。坐一室可对百朋,隔颜色而可亲声咳。此亘古未有之便宜,故创行未三十年,遍于各国。其始之达数十里,现已可通数千里。”这项发明是
A.火车 B.电话 C.电报 D.电影
26、(30分)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至少在夏朝已经建立了国家,形成了法制。中华法制不仅起源早,而且经过四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一直没有中断过,形成了一个博大精深的完整系统
材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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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左传·昭公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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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民无常,唯以法治”。
----- 《韩非子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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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言不中(合)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商君书君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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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官司)断罪,皆须具引律例。违者(如不具引)笞三十。其特旨断罪,临时处治不为定律者,不得引此为律。若辄引(比)致(断)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大清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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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唐律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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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骂祖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须亲告乃坐。” ----《大清律例•刑律•骂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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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例,民刑不分,……历代律文户婚诸条,实近民法。” ----1907年5月清政府民政部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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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各令备偿。”
------《唐律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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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奈良至平安时期,吾国王朝时代之法律,无论形式上与精神上都皆依据 《唐律》。” ------日本桑原骘藏《中国法制史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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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一代之制,大抵皆仿于唐。至于刑法,亦采唐律,参酌时宜而用之”。 ------《高丽史》卷84《刑法》 |
材料二: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这份文件包括23条,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组成。内容节选如下:
“君上大权”包括: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远尊戴。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
臣民义务包括:“一、臣民中有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二、 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三、 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九、 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
------引号部分节选自《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三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人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人民有信教之自由;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 参议院之职权如左: 一、议决一切法律案。…………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九条 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但关于行政诉讼及其他特别诉讼,别以法律定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
材料四:1954年宪法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规定:“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引号部分节选自195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制文明的特点,(5分)并分析具有这些特点的原因。(6分)
(2)结合材料二,评价《钦定宪法大纲》。(4分)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近代资本主义宪法,根据材料三,概括其基本原则。(5分)
(4)结合材料四和所学知识,分析1954年宪法诞生的条件。(6分)
(5)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相比,1954年宪法具有哪些进步性? (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