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0.2008年11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华南虎照 造假者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周正龙的结局证明 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②公民只有享受权利才能履行义务 ③公民应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 ④任何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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