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6.材料一: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材料二:2009年6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了此法. 国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何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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