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1月8目.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法院以入室抢劫罪.杀人罪判处魏某及其表弟李某死刑.19岁的魏某曾是一名父母.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父母夸他有出息.老师为他高兴.同学们都很羡慕他.但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 后.他渐渐变了--学会了抽烟喝酒.由于花钱越来越多.家里给的零花钱满足不了他的需求.于是他开始小偷小摸.并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2002年至今他伙同表弟共作案30多起.抢得现金10多万元.杀死8位独居老人.1.简要概括:魏某从小偷小摸到走上犯罪的道路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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