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2005年马健参加中考落榜.为达到马健考学的目的.2006年中考前.其父通过不正当手段.替换了学籍表.使用了辍学在家的马建华的学籍档案.后马健盗用马建华的姓名参加了中考.被某师范学校录取.不久.马建华发现被侵权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偿自已经济损失5000元. ①马健是否构成侵犯马建华的姓名权? ②当你遇到此类案件.你打算怎么办?

网址:http://m.1010jiajiao.com/timu_id_1524377[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