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司法权属于法院.但是法官由 提名经 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 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网址:http://m.1010jiajiao.com/timu3_id_3809167[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