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年9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醉酒无证驾驶轿车造成4死1伤的司机孙伟明做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肇事司机孙伟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表明孙传明的行为 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②触犯了刑法 ③应该受到刑罚的处罚 ④是一般违法行为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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