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5.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和官吏-· 有创制法律之权.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这充分说明了德意志皇帝( ) A.真正掌握国家最高权力 B.注重摒弃专制主义传统 C.注意协调政府部门关系 D.反对实行君主立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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