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有些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别制定了死亡加速度为500g(g=10 m/s2).以醒世人.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将有生命危险.这么大的加速度.一般情况下车辆是达不到的.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达到这一数值.试问: (1)一辆以72 km/h的速度行驶的货车与一辆以54 km/h行驶的摩托车相向而行发生碰 撞.碰撞时间为2.1×10-3 s.摩托车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 (2)为了防止碰撞.两车的驾驶员同时紧急刹车.货车.摩托车急刹车后到完全静止所 需时间分别为4 s.3 s.货车的加速度与摩托车的加速度大小之比为多少? (3)为避免碰撞.开始刹车时.两车距离至少为多少? 解析:(1)摩托车与货车相撞瞬间.货车的速度几乎不变.摩托车的速度反向.大小与货车速度相同.因此.摩托车速度的变化Δv=72 km/h-=126 km/h=35 m/s 所以摩托车的加速度大小a== m/s2=16 667 m/s2=1 666.7g>500g.因此摩托车驾驶员有生命危险. (2)设货车.摩托车的加速度大小分别为a1.a2.根据加速度定义得:a1=.a2= 所以a1∶a2=∶=∶=1∶1. (3)x=x1+x2=t1+t2=62.5 m. 答案:1∶1 (3)62.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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