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有些国家的交管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制定了死亡加速度为这一数值以警示世人.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将有生命危险.这么大的加速度,一般车辆是达不到的,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达到这一数值.试判断:

两辆摩托车以36km/h的速度相向而撞,碰撞时间为,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

答案:略
解析:

根据两辆摩托车的相碰数据,求出它们的加速度,与死亡加速度对比,便可得结论

故加速度因为830g500g,所以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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