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定义数列如下:
证明:(1)对于恒有成立。
(2)当,有成立。
(3)
证明见解析
证明:(1)用数学归纳法易证。
(2)由得:


…  …

以上各式两边分别相乘得:
,又

(3)要证不等式
可先设法求和:,再进行适当的放缩。









原不等式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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