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下列对象能否构成集合,若能用适当的方法表示该集合,若不能则说明理由:(1)高一(1)班全体女学生.(2)高一(1)班全体胖学生.(3)高一年级所开设的全部课程.(4)高一(2)班学生的平均身高.

答案:略
解析:

解:(1)能构成集合,可用描述法表示为{x|x是高一(1)班女生}或表示为{高一(1)班的女生},也可用列举法将学生的名字一一列举.

(2)不能构成集合,因为“胖”没有严格的标准,不确定.

(3)能构成集合,可用描述法表示为{高一年级所开设课程},也可以用列举法表示为{语文,数学,物理,…}

(4)能构成集合,可用列举法将数值写到大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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