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探究实验:馒头在口腔中的变化
(1)将3支试管均放入37℃水中的目的是:______.
(2)10分钟后滴加碘液明显变蓝色的是______,原因是:______.
(3)若在37℃水中放置5分钟,滴加碘液A中会有部分变蓝色;在37℃水中放置10分钟,滴加碘液A中不变蓝色,说明______.
(4)恒温后,A中滴加碘液______.说明______.这就是细细品尝馒头会感到有甜味的原因.
(5)通过A与C的对比,可以探究______和______作用;通过A与B的对比,可以探究______的作用;通过A与B、C的对比,即可探究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作用,又可探究唾液淀粉酶的作用.
(6)若把以上3个试管都放在10℃水中10分钟,滴加碘液会都变蓝,原因是淀粉遇碘变蓝色.说明唾液淀粉酶分解淀粉需______.
【答案】分析:从实验设置来看,该实验中有两组对照实验:A和B形成了以唾液为变量的对照实验,目的是探究唾液对淀粉的消化作用;A和C形成了一组对照实验,目的是探究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对淀粉消化的作用.实验中将馒头切碎模拟了牙齿的咀嚼,搅拌模拟了舌的搅拌.
解答:解:(1)消化酶发挥作用的最适温度是人体的温度,即37℃,因此实验中应将实验装置放置在该温度下.
(2)淀粉遇碘变蓝色是淀粉的特性,试管B中加入的是清水,清水对淀粉无作用,因此滴加碘液变蓝色.
(3)淀粉的分解即需要消化酶的参与,又需要有适宜的温度,同时还得有足够的时间,在37℃水中放置5分钟,滴加碘液A中会有部分变蓝色,说明时间过短淀粉的消化不彻底,因此会部分变蓝色;在37℃水中放置10分钟,滴加碘液A中不变蓝色,说明达到一定时间后淀粉被彻底消化,因此滴加碘液不变蓝.
(4)A中的淀粉经过一定时间的水浴后,淀粉被唾液淀粉酶分解为麦芽糖,因此滴加碘液不变蓝;我们吃馒头时长时间咀嚼会感觉有甜味,就是这个原因(淀粉是没有甜味的,淀粉分解后形成的麦芽糖有甜味).
(5)比较A与C的实验现象可知,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能够促进淀粉的消化;比较A与B食物实验现象可知,唾液对淀粉有消化作用;比较A与B、C的实验现象可知,淀粉的消化与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以及唾液的分泌都有关系.
(6)酶的活性需要适宜的温度,在接近体温的环境下活性最高,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酶的活性,将实验装置放在10℃温度环境中淀粉没有完全被分解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故答案为:(1)为酶的催化作用提供适宜的温度
(2)B;B试管内的淀粉没有变化
(3)酶的催化作用与恒温的时间有关
(4)不变蓝;唾液淀粉酶将馒头中的淀粉分解成麦芽糖
(5)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唾液淀粉酶
(6)适宜的温度
点评:此题考查了唾液对淀粉的消化作用.
练习册系列答案
相关题目
(2011?怀化)下面是张小华同学设计并完成的“馒头在口腔中的变化”实验,在4支试管中加入等量的馒头碎屑及2毫升清水或唾液.
试管 物质  温度   时间   碘液   现象
A 馒头碎屑+清水 37℃ 3分钟 加 ?
B 馒头碎屑+唾液 37℃  1分钟 加   变蓝
C 馒头碎屑+唾液  37℃  2分钟 加 部分变蓝
D 馒头碎屑+唾液 37℃  3分钟 加   不变蓝(1)A试管将会出现的现象是
变蓝色
变蓝色

(2)A和D试管是一组对照实验,探究的是
唾液对淀粉的消化作用
唾液对淀粉的消化作用
.
(3)B、C和D三支试管是一组对照实验,探究的是
唾液淀粉酶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么?
唾液淀粉酶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么?
.
(4)根据第(3)小题,你认为吃饭时应该
B
B

A、狼吞虎咽               B、细嚼慢咽.
(2009?滨州)某校生物科技活动小组,在探究“馒头在口腔中的变化”时,进行了以下四种处理:
①将馒头碎屑与唾液放入1号试管中充分搅拌;
②将馒头碎屑与清水放入2号试管中充分搅拌;
③将馒头块与唾液放入3号试管中不搅拌;
④将馒头碎屑与唾液放入4号试管中不搅拌;
(其中第①种处理是模拟了口腔中的牙齿、舌、唾液的作用,第②③④种处理都是①的对照实验.)
请利用你所学的知识,分析并回答:
(1)以上四支试管中的馒头碎屑与馒头块、唾液与清水的量都应当
相同
相同
.
(2)当以舌的搅拌为变量时,应选取
①、④
①、④
两种处理为对照实验.
(3)①与②进行对照实验是为了探究
唾液
唾液
的作用.
(4)将①和②两个试管放在相当于人体体温
37
37
℃的温水中保持约5分钟,然后同时取出两个试管冷却.再分别往冷却后的两个试管里各滴入2滴碘液并摇匀,这时可以看到试管内颜色的变化:①号试管内
不变蓝
不变蓝
,原因是
淀粉在唾液淀粉酶的作用下被分解了
淀粉在唾液淀粉酶的作用下被分解了
;②号试管内
变蓝色
变蓝色
,原因是
清水对淀粉无消化作用,试管中含有淀粉
清水对淀粉无消化作用,试管中含有淀粉
.
(5)以上②③④三种处理中,哪种处理不妥,请回答并纠正:
第③种处理不当,把“不搅拌”变成充分搅拌
第③种处理不当,把“不搅拌”变成充分搅拌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86699610 举报邮箱:58377363@163.com

精英家教网